5月起郑州地税征收期增4天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从今年5月起,郑州市地税局税款征收期由原来的每月5日至15日改为每月的1日至15日,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4天的纳税申报时间,遇法定休假日,按假日天数顺延。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尽量在纳税申报期开始的几天办理,以免最后几天排长队。
晚报记者 程国平 通讯员 崔国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