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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动车票价“逃不脱”价格听证范围
职业操守败坏
不仅仅关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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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票价“逃不脱”价格听证范围
张广墅 图

要求铁道部公开两万亿元建设资金详情、动车票价定价依据一个月后,4月28日,律师董正伟接到了铁道部的回函。铁道部答复,动车组列车属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规定的价格听证目录,有关铁路旅客票价的内容为“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按这个通知,动车组列车车票定价不在听证范围内。(4月29日《新京报》)

铁道部忽视了一个最新文件,那就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10月22日下发的,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价格听证范围,《办法》第三条说: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按照这个范围,动车组列车票价最少应该属于“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因此,属于价格听证范围。

铁道部拿一个连计委这个部门都不复存在的2001年的、距现在已经8年时间的文件来对号入座,其用意不言自明。付瑞雪

铁老大分明在吃“霸王餐”

或许在铁道部门负责人看来,动车的票价直逼飞机票,并不是人人都坐得起的,故而只是为一部分人服务的,无需公开。如此便有歧视普通顾客的嫌疑。即便现在没有条件去坐动车,将来也未必不能,假使一直都不能,也有行使公众知情权的权利,为何就不能知道?

笔者曾经坐过几次动车,票价是寻常硬座的两三倍,不过旅途的确舒服。可是,如果动车票价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常人只知动车票价甚高,而没有一个高到何种境界的概念,那么铁路部门是不是会蓄意再次私自抬高价格“宰”公众呢?另外,如今直逼飞机票的动车票是否真的就该收取这么高的价格呢?没有知情权,公众自然就免不了猜忌,少不了疑惑,笔者曾经买完动车票后就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

既然同样属于“列车”,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让公众听证票价。不然的话,遮遮掩掩只会越描越黑。龙敏飞

哪里有垄断,哪里就有傲慢

乍看起来,铁道部振振有词,师出有名,2001年10月25日施行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的附件中的确有这样一条——国家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第二条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软席除外)。但是,需厘清的是,彼时,动车尚未面世,非要机械地将软席等同于动车,不是偏执就是不怀好意。

最关键的是,铁道部故意选择性失明,该通知第四条明文规定,价格听证目录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对于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未列入听证目录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如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权限组织听证。

铁路部门不会不知道《价格法》,更不会不清楚《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第四条的具体内容,但他们偏偏熟视无睹,顾左右而言他,以一句轻描淡写的答复,回应律师及无数民众的正义要求。如此傲慢,如此颟顸,如此专断,再次验证了垄断部门是有脾气的,也是有底气的。

哪里有垄断,哪里就有傲慢。哪里有垄断,哪里就会有民怨。

石城客

动车组票价听证,非不能实不愿也!

在是否应该听证动车组票价问题上,铁道部此次的表现,继续坚持了自己处理事关公众利益问题时“非不能实不愿”的风格。如果说动车组票价定价涉及的是少部分旅客的话,那么,我们接下来的担忧是:在对普通火车票进行价格听证时,铁道部是否严格遵循了相关程序?在如何解决春运这个老问题上,铁道部今年是否依然固守“非不能实不愿也”的姿态?相信对普通公众而言,这些问题才是他们最关心的;对铁道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而言,这些问题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

面对公众的“望眼欲穿”,相关方面用行动见证他们惠及公众利益和民生权益的决断,该是时候了。

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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