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民朋友购买我省省内企业生产的汽车、摩托车补贴车型,将可再享受3%的补贴,最多可优惠6500元钱。昨天下午召开的全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传出好消息,凡是有河南省户籍的农民,以及农场、林场和渔场职工,在我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新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或者购买摩托车都可享受此项优惠新政。晚报记者 裴蕾
提醒
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购车辆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款折(卡),没有粮食直补存款折(卡)的农户,需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开设存款折或银行卡账户。
如果换购轻型载货车的还须提供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补贴直接兑付到卡
乡镇财政所将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查验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将及时开具《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通知书》,通知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存款折(卡)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