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香油里掺东西而拒绝结账,这事引发了晚报QQ群里的一场讨论,众网友对此褒贬不一。认为对的是觉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认为错的觉得行为太过激。多数人表示,市民维权要把握住度。
拍屁股走人,太过激了吧
六月:用不好的东西是饭店的错。但可以少付钱,不能不付钱。
阿 鲍:肯定不对了,貌似这事是我经历的一样,没掏钱直接走人,这样可以。没掏钱要发票,就不对了。
申朝公:掺点水其实也没什么。上次我和朋友们在保全街上一家鹅肠火锅店吃饭,到最后吃出一张餐巾纸,还以为是面呢。火锅店领班还怀疑是我们放的。
六月:如果不想吃到假的,去品质有保障的饭店。
如此维护权益,一点不过分
来来往往:花钱买的应该是保质保量的。以流氓的姿态还击流氓行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妮子:赞成。
风一样的爱:次香油到底能吃不?
六月:不是原汁原味了,等于消费打了折扣。
轻舞飞扬:火锅行业的口水油之类好像已经是不是秘密的秘密了。
来来往往:饭店的问题,跟坐出租车一样,不打表,拒绝付钱。这是法律允许的,顾客因为服务质量降低和打折,完全可以拒绝付款。
阿 鲍:哈哈,所以饭店就认栽吧,要不就本分地做生意。
你遇到这样的事咋办?
风一样的爱:忍了吧!
六月:会认了,不会像那个客人那么过激。
来来往往:很多饭店就是抓住了这个心理才掺假的。
石灰石:我会先告诉老板,你们的东西不纯,能否重新上真香油。如果拒绝了,我还会告诉老板,你们甭想让我再来了,我会告诉我所认识的朋友,不让他们来这里吃。
来来往往:一定要求得到自己想要的服务,第一时间进行合理赔偿要求。
晚报记者 李丽君 实习生 王宗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