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括号里的内容
是解释还是限制?
法官查字典
审10万元理赔案
市民王丽(化名)买了一份“小康之家”保险,可当她患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10万元理赔时却意外受阻。原因是保单正文已对保险内容进行了约定,但保险公司又以小括号的形式,对正文作出了限制。那么,小括号中的内容是解释还是限制?承办此案的法官翻阅了国家《标点符号用法》和《新华字典》,认定该注释不当。昨天,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丽保险金10万元。晚报记者 鲁燕
投保人患病理赔受阻
保险公司说,她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括号中有限制
家住中原区的王丽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有些特殊,她原本不在这家保险公司工作,而是通过当事双方所称的“带单入司”方式成为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即成为该保险公司业务员时要买份保单。
去年2月13日,已支付过保险费的王丽,拿到了她投保并将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的“小康之家如意安康两全保险(A款)”、“附加小康之家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险合同文本,同时也成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同年10月,王丽意外被医院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王丽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主要在于“附加小康之家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条款”已经载明,所保障的重大疾病,虽然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但是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炎(经肾脏活检确认的,并符合下列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定义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他类型的红斑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他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
正是这个括号中的内容限制了她理赔的范围。
王丽说,保险公司用小括号的形式说明其“承保范围”,有误导投保人的故意。
法官查字典判决应当理赔
国家《标点符号用法》明确载明,括号的用法说明是:用于行文中注释性的部分,非限制注释
究竟谁是谁非?办案法官翻开国家《标点符号用法》,其中载明:行文中注释性的文字,用括号标明。2007年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第10版《新华字典》中“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对括号的用法说明是:用于行文中注释性的部分。
法院审理认为,王丽经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符合“附加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炎”的约定。括号中“经肾脏活检确认的,并符合下列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定义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属对前面正文的注释,但实际上构成了对前面正文的限制,不符合语法规范,属不当注释。对合同的理解应以前面的正文含义为准,此不当注释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除此之外的合同内容具有效力。故对王丽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保险法有关规定,判决应当给予投保人理赔。
线索提供 曹永 王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