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夺命案
暴露
生命权意识缺失
“飙车”夺命行为之所以引起公愤,是有的肇事者把自己的一时快意凌驾于他人生命权之上。生命权是人拥有的所有权利的起点。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哪怕他一贫如洗,谁都不能随意伤害他的身体,更不能随意剥夺他的生命。任何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严惩。
尊重生命,要求我们绝不放过任何伤害无辜生命的行为。为什么“飙车”现象在一些城市愈演愈烈?究竟是惩处偏弱,还是有“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有关部门真该好好查一查。 ——新华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