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4日13时,中原区地税局建设路税务所联合稽查分局对前进路阳光小店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饭店吧台共查获假发票10份,票面金额达950元,疑似转借发票5份,票面金额达350元。对查获的假发票,将依法进行处罚。
在此,税务人员提醒广大纳税人,使用假发票是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在经营中要依法使用由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否则,得不偿失。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辨别真假发票的能力,发现或收到假发票时,要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任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