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拐卖妇女儿童
各省辖市将建协调机构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下发《河南省贯彻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到2012年年底,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的发案数明显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方案》要求各省辖市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协调机构。目标为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从即日起到2012年,我省将在全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的认识,同时,省、市、县级政府将反拐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