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从昨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文物保护区内涂鸦最少罚款两百元 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刻划、涂污、损坏文物,损坏文物保护设施等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元~5000元罚款。
公民可独资设立博物馆 对于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保护,该征求意见稿态度鲜明,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博物馆。
在文物保护区拍电影要守“规矩”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电影、电视和其他资料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活动举办者擅自拍摄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的,处1万元~5万元罚款。
如果想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hnfzw.gov.cn)查阅,并在6月20日前寄信到郑州市纬二路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编450003;发送电子邮件到xzfgc@126.com;发传真到0371—65908871;点击网站标题下方“发表意见”直接在线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