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姚辉常
本报讯 昨日,市民禹先生反映,上街区建业森林半岛住宅小区的开发商出示的土地证使用年限和土地公告上说的不一致,忽悠人。经上街区国土资源局调查,这是由于该局工作人员粗心大意造成的笔误。
昨日,上街区禹先生来电反映,6月1日,他到建业森林半岛看房,销售人员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显示,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他的一位朋友却说:“建业森林半岛在忽悠人哩。”朋友向禹先生出示了上街区国土资源局的一份公告,上面显示,建业森林半岛所在位置的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记者来到上街区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王海兵查阅了有关档案,挂牌出让公告、挂牌文件等都显示建业森林半岛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只有挂牌出让结果公告上显示为40年。
“这可能是粗心大意所致。”王海兵表示,将会采取措施,改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