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11版:中国焦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谁该为温州“干部内购房”埋单?
广告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下一篇4      【打印】  
谁该为温州“干部内购房”埋单?
政府要求“补差价”,购房者直喊冤
“我们是从那些官员手里买的房,额外给过他们钱了,要补也该他们来付”
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发的《缴款通知书》。
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开的《商品房结算单》。
温州市顶级楼盘“得月花园”一角。

政府要求“补差价”,购房者直喊冤

“我们是从那些官员手里买的房,额外给过他们钱了,要补也该他们来付”

在市场上买的房子,转眼间变成“问题房”,并且需要“补差价”,到底谁该为腐败的后遗症埋单呢?近日,几乎已经偃旗息鼓的温州“干部购房门”事件再起波澜,由于政府作出“补差价”的处理决定,十余名房屋买家不愿补交这笔“冤枉钱”,甚至把事情闹到了纪委和政府。

政府限令“补差价”

前不久,温州爆出“干部购房门”事件——政府职能部门、掌管政府房源的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于2004年到2005年间,以每平方米8000元的“暂定价”,将143套好房子内部销售给一大批官员和关系户。购房人中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工商局、公安局、执法局、房管局等机关部门的数十名市、县级干部。

一个多月后,温州市委市纪委对此事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旧城改建指挥部的主要问题是:违反市政府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多余的安置房作为商品房销售;擅自决定每平方米8000元的预售价。同时,对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权书予以立案调查;经两家国家一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涉及18个楼盘的评估和温州市发改委的审定,确定当时的市场综合平均价为每平方米11549元;责成购房人补差价,若购房人对政府审定的价格不接受,双方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协议。

对这样的处理方案,许多群众和网友表示不满,认为是找“替罪羊”,“掩盖了腐败”。

购房人是“二手房”的“下家”

近日,所有购房人分别收到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发的《缴款通知书》,限定他们于6月30日前缴纳房款差价,每平方米至少需缴款3000元以上,缴款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十多名购房人接到缴款“限补令”后,纷纷投诉,认为每套总计数十万元的“差价款”不应该由他们出。原来,他们都不是旧城改建指挥部的原始购房人,而是通过房屋中介所、以市场价从政府官员和旧城改建指挥部关系户手中转买“二手房”的“下家”。

蔡先生是当事人之一,他说:“我们是从那些官员手里买的房,额外给过他们钱了,要补也该他们来付。我当时是按每平方米9950元的市价买来‘得月花园’的房,政府却要我再补每平方米3128元的差价。我叫卖家补差价,可人家不肯,而且态度很强硬。”

卖主不愿承担“补差价”

3月23日,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出题为《温州旧城领导内部购房贪污的猫腻解读》一帖。该帖不仅抖出143套安置房购房者的清单,而且披露了旧城改建指挥部领导利用职权暗箱操作的两大手段:一、与领导关系密切的A购买房子,先付几万元定金。A再找下家B,让B出钱买房,同时要求B支付差价给A,差价至少20万元。二、A是领导得力“助手”,A把房源以低价假卖给B,B再把房子以市场价卖掉,B拿到差价后,按2∶2∶6分成,领导得6,A和B各得2。

这是否确有其事?购房者黎先生向记者披露的购房经历,基本印证了网友爆出的“猫腻”。2006年5月,黎先生从一家房屋中介机构以每平方米11318元、总额191.9262万元的价钱,买下市区一套高级住房,面积169平方米。卖主黄某是温州市瓯海区一个村的农民。

黄某要求黎先生先给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付150.9262万元,然后付给黄某现金41万元。黄某曾称,这41万元是要与三个人分的。后来黎先生才知道,41万元的得利者都是旧城改建指挥部原主要负责人吴权书的同村人。卖主黄某是村委会主任,与吴关系甚好。眼前,黎先生需要补57万余元的“差价款”。他愿意承担一半,但卖主不同意承担另一半。

“群众说的有道理,要补差价的是卖房者”

十余名购房“下家”向记者出具了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统一开给他们一式三份的《商品房结算单》,单中显示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财务人员注明:“属一次性结算”,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也在单中批示:“同意结算。”

李亮波等购房者说:“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认为这房子是可靠的,才放心以市场价购房,哪想到现在又要‘补差价’?这是把清除腐败的成本转嫁到我们头上!”

投诉群众来到旧城改建指挥部,总指挥留红光答复他们说:“如果卖房者得差价只有几万元,在法律上可以看作卖房者是中介人,他得的是介绍费、佣金之类的,但差价超过几十万元,就是明显的市场买卖行为,这就要看房源如何来的,为什么他买得到,别人买不到。”

留红光表示:“市民说的是有道理的,他们是以市场关系买房子,要补差价的是卖房者,我们尽量做卖房者的工作,要他们出钱补掉。”不过,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陶时梅告诉记者,政府不会向第三方(即第二次转让的买方)收取差价,政府没有必要与他们发生任何房屋补差的纠葛。文图均据新华社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