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出台依法行政监督规定
重大决策不经听证
领导干部受行政处分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将《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若不经听证、不进行合法性审查、未进行集体讨论而出台重大行政决策,领导将受到行政处分。据介绍,这是我市将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新尝试。
同时,我市还拟建立依法行政年度评议考核制度,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考核评议结果直接与干部任免、奖励惩处挂钩。其中,拒不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的可直接划定为不合格等级。晚报记者 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