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婚后3天“躲猫猫”
“新郎”索彩礼并索赔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沉浸在新婚喜悦中的李健怎么也没有想到新婚才3天的“妻子”不辞而别,和他玩起了“躲猫猫”。人财两空的李健只得将“新娘”王艳和“岳父”王书安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共计4.3万元。
“新郎”:“新婚妻子”玩起“躲猫猫”
李健说,去年11月3日,在王艳的舅舅张桂州的撮合下,他与王艳订婚。李健给王艳家1.1万元彩礼,还给王艳买了白金戒指。想早点抱孙子的李家催促他们早点完婚,王艳只是口头上答应,但以种种借口推脱不领结婚证。12月28日,李健和王艳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新婚”之夜,王艳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同李健同房,李健也没有勉强“妻子”,此后的两天均是如此。第四天,王艳就不辞而别,李健多次找到王艳希望她回来,都被王艳以工作忙不能回去为由拒绝。
“新娘”:丢了工作不愿再和他一起生活
王艳则说,她之所以在“婚后”的第四天“出走”是因为老板要她上班,否则就要开除她。没想到李健家不依不饶,多次到其工作单位以堵门等方式对她进行威胁,严重影响了茶吧的生意,老板只得将她解雇。丢了工作的她觉得李健太小气,不愿意再和他一起生活,并且已经退还李健家1.5万元彩礼。李健的行为完全是倒打一把,且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已经将李健反诉到法院,要求李健赔偿她各项损失1.5万元。
舅舅出庭作证,外甥女愿意退钱
正当双方争论不休时,王艳的舅舅张桂州突然出庭作证。张桂州说:“我是王艳的舅舅,也是王艳和李健的介绍人,他们之间的事我比较清楚。”
张桂州说:“结婚前后,李健家总共给王艳家1.38万元,给王艳买白金戒指一个,价值2000元,我多次找到王艳劝她回心转意,都被她拒绝了,我就劝她将彩礼还给李家,她说我多管闲事。”
王艳对于舅舅“倒戈”感觉很尴尬,她说:“舅舅作为证人到庭讲述的内容和事实相距甚远。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她和李健之间的矛盾。”
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艳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返还李健1.5万元彩礼。
线索提供 薛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