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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建三层预防体系“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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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计划工作方案
三年建三层预防体系“打拐”
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

□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胡宁

本报讯 《郑州市贯彻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工作方案》昨日出台,我市将建立起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将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在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市际合作等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确保到2012年年底,全市拐卖妇女儿童的发案数明显减少,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将建“反拐信息系统”

我市将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打击拐卖专项行动,将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性交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还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执法机关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加强被解救妇女儿童身心治疗

记者还了解到,为避免遭受二次伤害,我市还将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

帮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就学就业

市政府要求,要积极、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帮助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要积极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返学和适应新的校园环境。对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其婚育情况,将其列入常住人口计生管理。要积极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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