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个要求很合理
类似案子逐年增加,有律师建议抚养费按消费需求年度上浮
近日,一直和妈妈生活的小茹(化名)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增加她的抚养费、教育费,原因是:物价上涨。昨日,中原区法院支持了她的这个合理要求,判决她的父亲支付女儿去年一半的教育费1050元。据了解,目前在我省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呈逐年增加趋势,仅中原区法院去年审理的因变更抚养费、教育费的案件就有近10起。有律师建议,抚养费该按消费需求年度上浮。晚报记者 鲁燕
女儿:物价上涨,父亲应增加抚养费
1998年,5岁的小茹爸爸妈妈离婚了,小茹跟着妈妈生活,父亲每月承担小茹的抚养费150元。可是,近年来,物价上涨,父亲每月支付的150元抚养费根本不够她维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小茹说,一直以来,都是母亲含辛茹苦地抚养着她,父亲从来没看过她。她现在上中专,仅学费一项每年需要3000元左右,“靠妈妈一人供养我非常艰难”。思量了许久,她请求法院判决父亲将她的抚养费自2008年10月开始每月增加500元;承担她上学的教育费用每年1500元,一直到她毕业。
父亲:我没有能力再加抚养费
“我一直在履行着自己应尽的义务,每月小茹的150元费用,我都按时给了。” 小茹父亲孙先生说,和小茹母亲离婚后,他2002年才找到一份临时的工作。后来,他又再婚了,也有个孩子需要抚养,还有80多岁的父母需要赡养,“目前我的生活也十分困难,确实没有能力增加小茹的抚养费和教育费”。
法院:女儿要求合理
法院认为,小茹的这个要求很合理。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小茹的父母离婚时达成的协议,不影响小茹在必要时向其父亲主张抚养费。同时,随着小茹年龄的增长,她的日常生活开支、教育费也随之增长,再加上近几年来物价涨幅较大,小茹父亲应当向小茹增加支付抚养费。考虑孙先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小茹放弃了每月向父亲追加抚养费500元,只要求父亲支付她2008年一半学杂费1050元。法院判决孙先生支付女儿去年一半的教育费1050元。
现象:因物价上涨,子女告离婚父母增加抚养费案件增多
近年来,物价上涨导致人们生活成本不断提高,而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生活费用更是一直呈增加趋势。因此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起诉父母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不断增多,仅中原区法院去年因变更抚养费、教育费的案件就有近10起。我省的其他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小丽(化名)上小学三年级时,父母离婚了。小丽随母亲生活,父亲一次性支付小丽生活费、教育费2万元。但因为物价上涨,上初中二年级的小丽将父亲告上法院,要求爸爸变更抚养费,由2万元增至4万元。目前,中原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中原区法院办案法官分析说,此类案件增多,主要是随着物价上涨,很多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负担不断加重,或已无力承担,“我们一般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被诉方的收入增加幅度,对有诉求的单亲子女相应增加抚养费金额。”
建议:抚养费应按消费需求年度上浮
“当初离婚协议书中都写得好好的,我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教育费,咋这会儿突然又要求涨这涨那费用呢?”中原区法院法官李慧娟说,很多案件中被子女告上法院的父(母)都有这个困惑,总认为,先前的法院的判决都是法律,即便物价上涨等其他原因也不能推翻先前的判决结果。
李慧娟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列举可以请求变更的情形,其中第二款指出:因子女遇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对此,有律师建议,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应该按照年度上浮,以适应消费增长需求,以减少不必要的家庭矛盾和法律诉讼,让离婚后的子女和父母多一份和谐和亲情。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管歌则认为,如果将“年度上浮”的标准写进判决书,这样具有不可操作性,导致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教育费、抚养费不足的情况,可以根据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要求提高,“随时通过诉讼或与父母协调变更还是合理的”。线索提供 莹丽 稳静 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