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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没避孕,市民索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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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没避孕,市民索赔5万元
律师:不好取证,想打赢官司很难
医生:近半人流是因为避孕不成功
该避孕药的说明书明确了72小时这个概念,这也是市民状告厂商的理由之一。

律师:不好取证,想打赢官司很难

医生:近半人流是因为避孕不成功

田先生与未婚妻在外出旅游中,两日之内多次行房,为了紧急避孕,其未婚妻便服用了紧急避孕药——毓婷,尽管服药时间控制在了说明书上的“72小时之内”,但回到郑州后发现避孕未成功。由于未能得到厂家与各方的说法,田先生将河南省医药超市有限公司、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52979.96元。昨日,管城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晚报记者 刘涛/文 王梓/图

【事件】

吃下避孕药仍怀孕被迫做人流

去年5月1日,市民田先生与未婚妻姚女士一同赶往大连市旅游,在此期间他们曾在两天之内多次行房,为了防止怀孕,姚女士服用了两粒毓婷紧急避孕药(以下简称毓婷)。

两人回郑后,5月底的一天,姚女士出现怀孕迹象,两人赶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B超显示,姚女士的确怀孕了,当时只好花1100多元做了人流手术。据她讲,这已是她服用毓婷避孕第二次失败,第一次是在2004年,当时同样花2000多元做了人流手术。

据田先生介绍,毓婷是他去大连之前,在河南医药超市丰产路店买的,当时药店人员给他说过,只要按照包装盒说明和内附说明书的使用方法服用,就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吃药之前还算过,未到60个小时,毓婷的说明书上写的是应在房事之后72小时之内服用。”

田先生表示,未婚妻完全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了避孕药,但在60个小时之内服药后还是怀孕了。

【原告】

药品说明书不详给自己带来伤害

随后,田先生分别电话咨询毓婷的生产厂家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和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所,两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毓婷必须限定单次性生活,多次性生活会影响药物作用,不能保证药物效力。

既然限定在单次性生活的情况下才能保证药物效力,为什么不在药品的说明书上标明呢?”田先生表示,在毓婷包装盒上用法用量写着“在无防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单次口服两片;或首次服一片,间隔12小时服第二片”。盒内附的说明书上关于用法用量的表述与此一致,即只有对服用时间的限制并无次数限制说明。

田先生认为,药品说明中规定的“72小时以内”,不就是指在无防护性性生活72小时以内服药都管用吗?并且也未对“单次”或“多次”做出明确提示,这样的做法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并且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不负责。

田先生认为,由于毓婷说明书的不准确,导致未婚妻两次人流手术要求对方能够给予经济补偿,或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律师】

取证太难了,还要做司法鉴定

据商都律师事务所郑承斌律师表示,通过分析本案起诉书,可以认定原告是按照产品缺陷对经销商、厂家等单位提出起诉的,需要司法鉴定来鉴定该产品是否存在缺陷。

郑承斌在查询过毓婷的说明书后,认为田先生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取证太难了,是否能够证明曾使用过毓婷?是否能够证明无防护性行为60个小时之内服用的毓婷?田先生是否有证据证明其未婚妻曾按照药品的说明书服药呢?”

郑承斌说,说明书还规定: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药师,例如晕车药或安眠药等。“田先生能拿出证据吗?如果这些证据属于空白,想打赢官司将很难。”

【医生】

药品都不能保证100%有效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王雅莉。据王主任表示,由于每人的身体特征、敏感性、体质不同,任何药品都不能做到100%有效。王主任介绍,毓婷作为紧急避孕药的一种,在72小时之内服用可起效,应尽早服用,拖延时间太久,避孕作用会基本消失。

据王主任介绍,每天会有10~20人入院做人流手术,将近一半是由于避孕不成功。王主任认为避孕药的说明书上对使用时间与方法均有规定,越早服用药效就越强,毓婷并非处方药,一旦没有达到效果应去医院检查。线索提供 梁刚 赵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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