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卖女3年
妻子竟不知晓
□晚报记者 周炜卿 通讯员 李玉玲
本报讯 3年前,他瞒着妻子将出生未满月的女儿卖给不相识的一户人家,3年后,妻子得知真相,愤而举报。昨日,巩义检察院受理了此案。
2006年7月的一天,年仅18岁的“妻子”陈某在巩义市卫生院生下一名女婴。
陈某的父母很早就离异了,她从小就跟着奶奶生活。得知孙女没结婚就为人家生下一女,老奶奶生气之余上门向张某要钱,说孙女是她养大的,现在成了张家的人,起码应该给点补偿。刚送走奶奶,陈某的母亲又带着一男子上门要钱。
一日,张某路遇曾经一起干过活的朋友“毛”,一番闲聊后,“毛”说他在登封的朋友想花万把块钱收养一个女儿。张某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困境,于是说:“我老婆刚好生了个女儿,她娘家人天天来要钱,我也没钱给,就把女儿给你朋友吧。”两人经过一番商量,最后以6800元“成交”。
张某回到家,对“妻子”说:“你看你家人都来问咱要钱,咱也没钱给,不如把孩子送给别人抚养,咱去打工,等挣到钱了再把孩子抱回来。”被蒙在鼓里的年轻母亲陈某一听就说中,她哪里知道“丈夫”是把亲生女儿给卖了。第二天早上,“毛”开车来到张家,张某带着婴儿就上了车。走到半路,张某从“毛”手中接过6800元后就下了车。
随后张某带着“妻子”外出打工,其间陈某又生了一男孩。眼看儿子也一岁多了,陈某想起了下落不明的女儿,于是向丈夫询问女儿的下落。此时的张某哪里知道女儿身在何方,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陈某见状,起了疑心,找来自己的家人一起对丈夫进行“逼供”。张某见瞒不过去,就说出了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