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日,市民张女士接到省地税局寄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该证明显示,在2008年度,张女士的收入额为3.8万多元,可实交地税金额只有52.50元,张女士看得一头雾水。
这两日,本市西郊某单位的职工收到了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少职工反映“看不明白”。
张女士说,自己的税金和收入严重不成比例。去年她的工资总收入3.8万多元,可显示纳税额只有52.50元,而以往拿到的工资条上显示,有几个月扣的税金都超过100元,全年下来,大约纳税1000多元,“可纳税证明上为什么只有那么一点”?
她的同事董先生全年收入3.6万多元,税金显示为1200多元。张女士的另一同事张先生的纳税证明就更奇怪,2008年度张先生工资总收入3.9万多元,税金显示只交了13元,而在2007年,他的工资收入比2008年要少,但个人完税证明显示的也是13元,历史有如此巧合吗?
张女士说,单位还有一些同事也反映,自己的税金和收入不成比例。到底是扣错了税,还是税务部门出示的证明有误?
前日下午,记者打电话向省地税局询问情况,一工作人员说,需要到个人所得税所核实。个人所得税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又称,需要到专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科室询问。但是两日来,这个科室的两部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晚报记者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