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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教街舞吵得我的好员工辞职
“流血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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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企业和街舞培训公司打官司
你教街舞吵得我的好员工辞职
有人不解:受噪声污染侵害只能上法院?

本报曾报道的“酒店告酒吧太吵”官司还没有结果,又有一家公司以受到噪声污染,许多优秀员工辞职为由将邻居街舞培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噪声侵害。昨日,管城区法院做出判决,街舞培训公司造成噪声污染,有责任整改。晚报记者 刘涛 通讯员 梁刚

原告:嘻哈公司培训街舞声音大,吵得我们许多员工辞职

天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公司)与郑州嘻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嘻哈公司)同位于紫荆山路金成国贸大厦,一家是办公的企业,一家是街舞培训公司,楼上楼下属邻里关系。自2007年3月开始,嘻哈公司在培训街舞时,音响声音大,且持续时间长,发出的噪声导致天智公司员工无法正常办公。

天智公司表示,嘻哈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工作秩序,由于受到噪声污染,许多优秀员工辞职离开公司,公司业务量一度下滑。在此期间,他们曾多次向公安局、执法局、万厦物业公司投诉,但嘻哈公司却无任何整改意向,遂诉至法院,请求对方停止噪声侵害,并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

被告:我们没超标,且司法鉴定程序不公开

嘻哈公司辩称,他们对天智公司不构成噪声侵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并实施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在他们所处的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标准为70分贝,夜间为60分贝,并未超标。

嘻哈公司还认为,由河南科技咨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程序不公开,程序属违法,依据的鉴定标准也有明显错误,故应重新进行鉴定;天智公司要求他们赔偿的租赁费、交通费,并不能证明与此案存在因果关系,其要求赔偿的费用无法律依据。

另外,他们已经对培训场所进行过多次装修,调低了音响音量,避免了对外界造成噪声侵害,故请求驳回天智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街舞培训造成噪声污染,有责任整改

昨日,管城区法院审理认为,嘻哈公司系街舞培训公司,其在街舞培训时音响所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天智公司与嘻哈公司所在的金成国贸大厦,所处区域为商业、居住的混合区,且系上下相邻关系。

嘻哈公司在街舞培训时,对原告的正常工作造成了噪声污染,故嘻哈公司有责任采取有效、可靠的隔声措施,并严格控制低音设备的音量,避免对天智公司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以保障原告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对方室内的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最高限值56分贝以下。

另外,天智公司要求被告赔偿租金、交通费及物业费损失,因证据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治理噪声污染遭遇到法律的“瓶颈”

昨日,天智公司的代理律师周律师说,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对噪声管理的部门涉及公安、执法、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但是每个部门所负责的工作具有局限性,即使采取责令劝止、警告等措施,也没有太大效果。目前针对噪声污染,被关注的同时也令大家头痛,治理噪声污染遭遇到法律的“瓶颈”。

周律师表示, 嘻哈公司目前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中院。从接到上诉到出审判结果,乐观地预测也需3个月,在这3个月内,天智公司还得继续“忍受”噪声的侵害,“我对他们十分同情。”

“这不跟没判一样?”听到这个判决后,正在审理的“酒店告酒吧”一案中原告——汉庭酒店的田经理发出疑问,“难道噪声侵权只能走法院?”

对于告酒吧的官司,田先生显得不太乐观,3个月过去了,现在还没有下判决,即使判决出来了,对方依然可以提出上诉,又得苦等3个月,光等待审理判决都得半年,但生意还得继续去维持。“这对于被噪声侵害的一方,有点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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