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讯]
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出台
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院校
名单10月底前公布
□晚报记者张竞昳
本报讯今后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限定在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211工程”建设高校范围内。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教育部日前出台政策,清理整顿普通高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按照要求,高校要填报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情况汇总表,并于8月底前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专业进行审核,以确定该专业是否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据悉,教育部的审核原则是,今后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限定在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211工程”建设高校范围内。
此次清理审核结果,以及从2010年起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院校及相应招生专业名单,将于2009年10月底前公布。从2010年起,只有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少数经教育部审核同意的高等学校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只有列入艺术设计传媒大类(包括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的高职(专科)专业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