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分别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医保支付限额应增至各地平均工资6倍
《工作安排》指出,今年解决全国607万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
此外,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3.9亿人,比2008年增加7200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
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11月底前出台
《工作安排》指出,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根据安排,不迟于2009年12月,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公立医院补偿将逐步转为服务收费加政府补助
《工作安排》指出,要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
根据安排,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2009年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12个左右具备一定条件的地级市,在100所左右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