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要求
各地水价改革
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介绍,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两部门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各地在调整水价时要结合价格总水平变化,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