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董洪刚 汪永森
实习生 王莉莎 王亚苹
本报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白酒消费税征管新政策,制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有关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下月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长期以来,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每公斤1元的从量税,但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避税纷纷设立销售公司,先将生产出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由销售公司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来避税。
国家税务总局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这一办法将自8月1日起执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征税税基提高,白酒厂家酝酿提价
据相关人士分析,与以往的白酒消费税收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从价税率没有变,但征税税基提高了。
“比如飞天茅台目前‘公司出厂价’约为220元,‘销售公司出厂价’为439元,以前按照‘公司出厂价’只须上缴消费税:220元×20%(从价税率)=44元。按照新标准销售公司出厂价和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计算,上缴消费税为:439元×60%×20%≈52.7元。”这位人士透露,消费税新标准出台后,茅台、五粮液等白酒巨头已制订提价方案,其中茅台上调50元的可能性较大,五粮液可能会提价30元,预计提价将在中秋节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