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有车生活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您在使用爱车的过程中有任何疑惑、问题,请告诉我们,我们将为您排疑解难。
晚报记者 陈娴
车主赵女士:我是某品牌的车主,去年在买车时汽车经销商给我承诺说买车后可以享受保险代为理赔业务,也就是说当我发生交通意外时,只需要给汽车经销商的工作人员打个电话,并向保险公司报警,其他诸如修车、理赔等方面的事情全部由汽车经销商代为办理。前几天我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我给经销商打电话,可他们却说已经终止这项服务了,我是不是被经销商给忽悠了?
接到赵女士的咨询电话,记者首先来到赵女士购买汽车的4S店了解情况,当得知记者是来了解汽车保险代为理赔的事宜,该公司负责人也一脸无奈,他说:“不是我们不想为消费者服务,实在是因为保险公司方面下发了通知,终止了我们和保险公司的第三方代理赔付合同,规定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赔款业务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办理,经销商无权再替消费者跑腿了。”随后,该负责人拿给记者一份“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下发的文件,记者看到该文件是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第七届协调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四项决议,在其中第二项“关于赔付支付的市场规范问题”中规定,除单笔赔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额赔付案外,赔款支付对象均需转账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若支付对象不是被保险人、法定受益人、监护人时,特殊情况下可进行委托,但委托付款对象严禁为机动车销售、服务、维修企业。如果出现委托领取赔款或现金支付的,每单处罚5000元。该政策自7月8日开始生效。据了解,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是河南保监局组织河南省18家产险公司成立的组织,负责全省财险行业市场的自律工作。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的相关人士,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台这样的政策完全是为了加强行业自律,补漏此前该业务中不规范的地方,更好地保障保险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此项文件已经全部下发到各个财险公司正式实施了,至于保险公司终止与经销商签订的未期满的代为理赔合同,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保险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事,与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无关,保险公司可以自行解决。而且这个政策只是将原来打入经销商账户的赔款金额改为直接交给车主,其他没什么变化,经销商依然可以为车主进行理赔服务。”
而在采访中,几家保险公司也表示不便对此事做解释,只是目前由于政策的实施,此前都是经销商专人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对业务非常熟悉,而现在换成了车主自行来办理,不是忘带这,就是忘带那,工作效率明显降低了,但政策还是必须严格执行。
就此事记者也采访了多家汽车经销商和车主,大多都表示不理解,认为保险行业自律可以从其他资料提供或核查等方面着手,而不是这样实行一刀切,妨碍了车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