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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院摔伤自己负责
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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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院摔伤自己负责
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老人在养老院摔伤自己负责

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年过八旬的翟老太在养老院楼道内摔倒受伤,家人与养老院多次交涉未果,老人告上法庭要求养老院为她的摔伤花费7.9万余元埋单。养老院表示,老人当初与养老院有约定:“凡入住老人在养老院内摔倒、摔伤,由自身负责。”昨天上午,金水区法院庭审了此案。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章冠博

八旬老太在养老院内摔伤

2007年12月1日,80多岁的翟老太顺利地住进金秋益寿园养老院(以下简称养老院)。入院当天,养老院拿出了《金秋益寿园养老院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里面详细约定了养老费用等内容。翟老太的儿子表示:“我一看服务内容还差不多,就在养老院提供的这份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去年9月30日上午,翟老太的儿子突然接到通知,老人在养老院去厕所的途中摔倒。“在医院里,老人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她上午去厕所时,地上有水太滑了,她才摔倒的。”老人被医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部骨折,并进行了股骨头置换手术,住院24天,后经司法鉴定为7级伤残。

老人的家人认为,造成老人摔伤的根本原因是养老院的场地不符合老年人活动要求、服务人员配备不足、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标准不健全,养老院是存在明显的过错。翟老太要求养老院赔偿治疗费、护理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79650元。

翟老太究竟是如何摔倒的

在昨天的庭审中,翟老太没有到庭,双方来应战的都是代理人。

老人摔倒时是否因地面有水太滑造成的?翟老太的代理人拿出几份证人证言,指出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每次都是用湿拖把拖地,还都是拖一遍就完事,老人多次“提醒”过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但都没用。另外,厕所门口进进出出的人很多,每天地上总是湿漉漉的。

翟老太太出示的几张事发地点的照片,显示地面铺设的是光滑地板砖。“这地板砖本来就光滑,别说是有水,就是没水,老人拄着拐棍也很容易摔倒。”

“当天地面是绝对干燥的,我记得很清楚,当天养老院停水。”对此,养老院辩称,老人摔伤是另有原因,根本不是因地滑造成的摔伤。

签过的“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养老院拒绝承担老人摔伤责任的关键证据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养老院的代理人说,双方签订的《协议书》里有一条明确约定:“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烫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甲方(金秋益寿园)不负责。”“我们在和老人家人签订该协议时,就已经对老人的托养人针对该条进行了特别提示,老人的托养人也仔细进行了阅读。”养老院的代理人强调道。

“这个条款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翟老太的代理人指出《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况且这个条款是养老院的霸王条款,“凡是入住养老院的人都要被迫签订这个协议书。”

庭审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翟老太的代理人称愿意调解,也可以将索赔数额降至7万元,但养老院方表示只愿意赔偿几百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线索提供 成龙 卫国 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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