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熊堰秋 通讯员 申建中 申亚丽
本报讯 昨日凌晨0时20分,新密市交警大队四中队队长赵亚阁带领民警在西大街水上乐园路段,对一辆豫AQH297北斗星昌河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有点眼熟,并且车内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酒气。
“你喝酒了?”民警问。
“没喝。”司机边说边捂着脸蹲在地上,不肯用酒精测试仪测试。
经民警百般劝说,该司机才配合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司机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们随即将他带回交警大队制作讯问笔录,得知他姓朱,是周口太康人(在新密做生意)时,民警们这才想起这位“面熟”的司机,今年6月19日,因醉酒驾驶撞上一辆轿车,被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12分又被拘留3天。
昨天,暂扣驾驶证还没有期满的朱某,又被“老熟人”送进了拘留所,因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驾驶证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