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2009年第31期
“被告人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女法官宣读了最后的宣判结果。
一直低着头的孙伟铭双腿开始剧烈颤抖。因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一审判处死刑,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