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区法院规定的适用缓刑的三大条件中,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是标准之一。那么拿钱了就可以买缓刑?最近杭州连发两起富家子弟开车撞死人的交通事故,审理此案前,其中的胡斌赔偿了被害人谭某家人100多万元损失,最后因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因此有人提出疑问,要是这起案件在郑州,是不是就能判处缓刑?
“这绝对不是拿钱来买缓刑!”郑水泉说,具体案件应具体对待。像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主观恶性较小,“如果罪犯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是主张适用缓刑的。”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如果过分考虑到刑罚的惩戒功能,把肇事者关起来,被害人也拿不到赔偿款,精神抚慰也更无从谈起。
郑水泉说,适用缓刑不是说有钱了就能买缓刑,而是有严格的规定,不仅要取得当事人的谅解,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还需要有法律自身规定的酌定从轻情节等综合考虑的。当然,“像杭州的胡斌案,社会影响大、不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众有强烈意见的,都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