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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杭州的胡斌案,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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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杭州的胡斌案,不适用缓刑”

我省缓刑预告经验交流会上,法官说“不是拿钱就能买缓刑”

法律人士建议在审判阶段设置缓刑听证程序

昨天上午,省高院召开缓刑预告经验交流会,即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不致危害社会的等都可要求缓刑。这是否意味着有钱就可以买到缓刑呢?杭州最近连着发生两起富家子弟撞死行人案,在郑州是不是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就能缓刑?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章冠博

高新区法院3年判处600余例缓刑,无一再犯

2005年下半年,郑州高新区法院缓刑预告书制度出炉,作为全省第一个“吃螃蟹”的法院,3年多来,他们共判处缓刑612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的。

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判缓刑人数达17536人,占全省判刑人数的22.66%。据郑州市中院的李玉杰副院长统计,郑州市两级法院审结刑事一审案件,近3年来郑州市适用缓刑的犯罪人员重新犯罪率为3.6%,而判实刑的犯罪人员重新犯罪率却接近20%。

高新区法院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上半年之前,该院总共判处缓刑47人,在缓刑期间,有3人重新犯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如董某,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2005年又将他人打成轻微伤,被行政拘留15天。这3人最终都被法院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高新区法院院长郑水泉说:“他们并不知道,缓刑期间如果再犯罪或严重违规,就要撤销缓刑并立即执行原来判决的刑期,重新犯罪还要另履行新的判决刑期。所以,为有效地杜绝缓刑后再犯罪,我们就给缓刑人员都发放一份缓刑预告书。”

杭州胡斌案,在郑州有没有可能判缓刑?

在高新区法院规定的适用缓刑的三大条件中,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是标准之一。那么拿钱了就可以买缓刑?最近杭州连发两起富家子弟开车撞死人的交通事故,审理此案前,其中的胡斌赔偿了被害人谭某家人100多万元损失,最后因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因此有人提出疑问,要是这起案件在郑州,是不是就能判处缓刑?

“这绝对不是拿钱来买缓刑!”郑水泉说,具体案件应具体对待。像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主观恶性较小,“如果罪犯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是主张适用缓刑的。”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如果过分考虑到刑罚的惩戒功能,把肇事者关起来,被害人也拿不到赔偿款,精神抚慰也更无从谈起。

郑水泉说,适用缓刑不是说有钱了就能买缓刑,而是有严格的规定,不仅要取得当事人的谅解,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还需要有法律自身规定的酌定从轻情节等综合考虑的。当然,“像杭州的胡斌案,社会影响大、不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公众有强烈意见的,都不适用缓刑”。

建议建立缓刑听证制度,加大社会参与力度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来自全省法院的法官对高新区法院适用缓刑制度表示认可,称缓刑预告书做好了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起到了预防犯罪,也为更好地实现预防犯罪提供了新的思路,体现了良好的人文关怀,化解了社会矛盾。

但是,存在的问题有:赔偿的主体往往是被告人的家属而非被告人本身,无法体现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随意性较大,不致危害社会的“度”咋把握。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嘉军。据他介绍,河南省高院推行的缓刑预告制度与很多国家推行的“轻刑化”、“刑事和解”等性质上差不多,目的是使我们的刑法更具有人情味、人性味。省高院开展缓刑预告制度符合中国刑事司法的基本方向,但是要注意制定严格的制度规定,防止个别法官或部门滋生腐败、出现花钱买缓刑现象。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必须经受害人同意,有的受害人不是在乎赔偿多少,而是要求被告得到刑法处罚。

同时,郑州中院副院长李玉杰也建议,应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可在审判阶段设置一个缓刑听证程序,将缓刑预告与社会帮教相结合,消除缓刑再犯率,健全缓刑风险评估与责任制度。 线索提供 刘改华 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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