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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经济适用房不要找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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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发布第三期消费警示
购经济适用房不要找中介
经适房、廉租房不能对外出租或改变用途
一市民在一房产中介看售房信息

房产中介机构叫卖经济适用房,经营廉租房对外转租,与开发商联手操控热销楼盘……这些都是违规行为。昨日上午,市房管局发布第三期房地产市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出售、购置或出租、租赁二手房时谨慎选择房产中介机构。同时,本市将从即日起至9月底对全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此外,4家违规房产中介受罚被通报。晚报记者 胡审兵/文 赵克/图

[ 通报 ]

4家房产中介违规受罚

据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监察队队长钱玉勇介绍,郑州二七区江庆房产中介服务部等4家中介机构因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而从事房地产活动受到处罚。

郑州二七区江庆房产中介服务部,2009年4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涉嫌接受房地产转让咨询活动;

郑州豫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008年10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涉嫌接受房地产租赁咨询活动;

郑州龙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007年11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业务,涉嫌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郑州腾达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2005年5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业务,涉嫌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对此,市房管局责令郑州二七区江庆房产中介服务部等4家中介服务机构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限期1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手续;对涉嫌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行政处罚的有关程序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罚。

[ 专项检查 ] 9月底前,全市专项检查房产中介机构

昨日的发布会上,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董国彩表示,即日起至9月30日,市房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董国彩介绍,目前,在市房管局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共240家。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围绕机构备案、执(从)业人员、业务经营范围、佣金收费等6个方面进行。

针对目前中介机构叫卖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将着重检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受开发企业、单位、个人委托,炒作经济适用房房源,或向市民承诺提供经济适用房房源的行为;是否存在代理出售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业务;是否存在代理出租或发布出租经济适用房信息的行为;是否存在承诺为不具备购买条件市民,获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或代理购买经济适用房。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专门设立举报电话0371-67889703,接受公众举报、监督。

[ 提醒 ]

认识正规中介:“五个上墙”公示制度

为保障中介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管局倡议正规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经营场所实行“五个上墙”公示制度,即工商营业执照、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业务流程及收费标准和执业经纪人姓名、证号、照片都要在墙上张贴。

谨防中介机构的9种违规行为

据介绍,目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常见的违规行为主要有9种: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发布虚假、不实信息;违规开展吞吐或变相吞吐房产业务,偷逃国家税费;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经纪业务转委托;超标准收取佣金、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中介服务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为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转让、抵押、出租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购买经适房,不要通过中介机构

董国彩提醒,市民切勿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购买的话,直接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参加公开摇号,中签后方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适房、廉租房不能对外出租

董国彩还提醒,拥有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家庭,不能将房屋对外出租。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参与出租经营和违规代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业务。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一经查实,必须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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