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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看清这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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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看清这几步

很多人对保险公司有“投保容易索赔难”的看法。如果投保人在申请理赔的过程中,能注意以下几点,索赔也许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

第一 必须及时报案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 备齐所需单证

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均需要将发生事故所涉及的相关医疗票据、保险单证、事故证明等文件保存妥当,保险公司将通过这些材料进行理赔处理,若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有可能影响保险公司对事故的准确判定。

第三 看清定点医院

各保险公司,甚至同一公司在不同险种中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也不尽相同,通常指定医院的条款出现在保单的附件或者名词释义中。目前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绝大部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为国家卫生部门指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

第四 准备医疗分割单

如果被保险人有公费医疗,单位和社保已报销了一部分,需事先向保险公司出示由单位开具的医疗费用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单位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按照条款的约定进行理赔。

第五 费用使用要合理

合理医疗费用一般指符合投保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费用,对于自费药品、自费诊疗服务项目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因此投保人为了让在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能最大限度地获得赔偿,一定要提醒主治医生尽量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

保险理赔其实不难。当出现事故时要及时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就能让您获得应得的保险保障。

(本文由长城保险河南分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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