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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一律不上早晚自习
我省将新修两条南北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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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9月1日起实施
走读生一律不上早晚自习

□晚报记者 张竞昳

本报讯  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教师不得拖堂,不能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昨日,省教育厅印发新制定的《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9月1日起全省中小学将按照新规加强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据介绍,目前到10月底是各地中小学自查自纠阶段。从11月份开始,省教育厅将进行全省督察,届时再发现问题就会严肃处理。

学生减负,小学生睡眠不少于8小时

根据新规范,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同时控制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对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省教育厅规定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此外,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教师减负,节假日不安排加班补课

结合教育部新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新规范对我省教师也进行了减负。如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双休日、节假日上课;不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和奖惩教师等。同时要求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对于社会近期关注的“班主任可以批评学生”话题,新规范也比较人性,按照规定,教师要在教育教学中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能进行选拔考试

新规范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同时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得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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