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河南省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者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举报人以实名的形式向公安、税务机关检举他人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非法制售假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物质奖励,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金。省公安厅设立举报电话0371-65882203(白天)、0371-65882201(夜晚)。
晚报记者 张玉东 张璇 通讯员 苏银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