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降低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属误读
上周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的“进口管理”部分做出修改,并从9月1日起实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条文,就是不再执行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有媒体报道称,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将从9月1日起降至10%,国内汽车价格将相应下降。商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8月30日说,这种说法纯属对政策的误读。目前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就是10%,不存在降低的问题。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