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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农合最高可报销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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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农合最高可报销6万
2012年全省参合农民到门诊看病,可按比例报销

昨日,省卫生厅公布2010年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多项重大利好政策出台:逐步推行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使农民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比2009年多出一倍;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合理分流患者;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计划内顺产分娩实行限价内全免费。晚报记者 邢进

2012年全省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

自2010年起,我省要逐步推行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的补偿模式。2010年内,各省辖市要选择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比较健全、新农合管理比较规范的2~3个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并鼓励各省辖市创造条件,整体推进门诊统筹模式。原则上省政府确定的医改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实行门诊统筹,以往实行门诊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的县(市)、区,2010年要全部过渡为门诊统筹模式。2011年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力争到2012年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全部实行门诊统筹。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王耀平说,所谓门诊统筹,就是参合农民到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按比例报销。此前,我省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门诊家庭账户的方式,“以一个5口之家为例,按2009年的筹资水平,一个家庭账户内有100元钱,这就是这家人在一个参合年度内可以支出的门诊费用”。而门诊统筹的实施,将使农民所能享受到的门诊费用远高于这个水平。

单次门诊补偿比例30%~40%

据悉,按照新方案要求,门诊统筹的补偿水平要与当年安排的门诊统筹基金规模相适应。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对病人实行“按比例补偿,单日或年度封顶”。年度安排的门诊统筹基金原则上占当年筹集的新农合基金总额的25%~30%,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用于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费用的补偿,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30%~40%,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同一补偿比例。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年度个人封顶60元,家庭成员共享,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病人自付。同时,各地设立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控制门诊医疗费用,乡级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一般为12元左右,村级单日门诊补偿封顶额一般为8元左右。“门诊费用补偿实行当即减免,由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资金,定期向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结算。”

此外,在家庭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期间,参合农民家庭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在门诊统筹报销之后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参合农民应在两年内用完以往年度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允许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参加新农合的缴费资金。

明年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

现行的基金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这100元中,中央财政负担40元,地方财政负担40元,参合农民个人负担20元。而2010年筹资标准提高到150元,负担比例分别为中央财政负担60元,地方财政负担60元,农民个人负担30元。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也有相应调整。新方案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乡级为100元,县级300元,市级600元,省级800元,在省外医疗机构为1000元。儿科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在报销比例上,同级医疗机构只设一个比例,原则上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70%左右,县级60%左右,省、市及省外50%。王耀平说,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越低,起付线越高,补偿比例额越高,“这是为了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而封顶线的设置,则综合考虑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和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等因素,原则上不应低于6万元。而现行的封顶线是不低于3万元。

更多要点

•明年进一步完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补办法,逐步开展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补。

•推行省内“一证通”,参合农民在全省定点机构都可以报销,且在省辖市范围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同样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农村孕产妇在乡级定点医院计划内顺产分娩实行限价内全免费。

•慢性病及特殊疾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范围扩大到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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