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 实习生 薛意如
昨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未来目标、产业定位、项目门槛、财政支持、管理方式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未来目标:到2011年,重点产业集聚区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50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60%以上;培育18个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超200亿元的6个,超500亿元的1~2个。到2015年,国家级产业集聚区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省级产业集聚区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市级产业集聚区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
功能定位:意见中要求,重点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控制在3个以内,市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外向型产业。
入区门槛:实施意见明确,要进入重点产业集聚区的项目,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20万元,每亩产出销售收入不低于80万元,产出税收不低于5万元;国家级开发区每亩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150万元,每亩产出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产出税收不低于8万元。
财政支持:在科技创新上,每个重点产业集聚区原则上都要规划建设一个行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市财政最高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融资方面,市政府鼓励发展潜力大、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集聚区组建的投融资公司,对列入省、市的重点产业集聚区建立投融资平台,经审核,由市财政分别给予补助资金1000万元和500万元,用于补充资本金。省级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市重点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市政府也提高产业集聚区专项奖励资金额度,由原来的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土地政策:实施意见明确,今后要优先满足重点产业集聚区用地需求,全市每年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要预留60%以上用地指标,保障重点工业集聚区项目用地。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市政府杜绝园区盲目扩张。另外,重点产业集聚区严格按照项目投入产出强度供地,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都不单独供地。
管理方式:对发展前景好、影响力较大、年销售收入达到相当规模的重点产业聚集区,或若干产业集聚区进行整合后达到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区,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可设立相应的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及党的工作委员会,享有相应的经济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