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表不当言论落马的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昨天上午涉嫌受贿罪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金额达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并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
昨天上午9点30分,周久耕受贿案开庭。大约20人持有实名的旁听证,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出现在法庭上的周久耕,身着一件汗衫,表情十分平静。
检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在审理中,检方认为,周久耕认罪态度较好,并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
周久耕认可了检方的指控。但他的辩护律师对其中一笔20多万元的受贿数额存疑,他认为那只能视为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同时律师指出,周久耕应被认定为自首,另外由于周久耕受贿并没有触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没有因为受贿而徇私枉法,因此社会危害不重,建议法院考虑这些情节从轻处理。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周久耕动容地表示,触犯法律后自己感到对不起妻子和女儿,“让她们受累了”。在审理期间,周久耕的思维、谈吐均很清晰。
整个庭审非常平和,控辩双方并没有有过多的交锋,庭审仅仅持续了一个半小时便宣告结束。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据《现代快报》
去年12月28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经调查表明他还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南京市江宁区委经研究决定免去其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这一消息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各方批评与质疑。一些网民因对其观点不满而引发对其个人不满,进而发起“人肉搜索”,指责他抽高价烟、戴名贵表、开高档车,建议纪委对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