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吸烟可拘留
网友:以后劝烟不再觉得没凭没据了
□晚报记者 李丽君 实习生 邵亚楠
8月30日,《重庆晚报》报道,来自湖北省孝感市的56岁男子赵某某,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内吸烟,被消防执法人员逮住,遭行政拘留5天。
前日,我省公安厅发出通告,在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对此,郑州市民有什么看法呢?昨日,晚报读者在QQ群内进行了讨论。
支持者
凯旋而归:强烈支持,长途车上吸烟也应该算在内,上次坐车真是气死我了,坐的长途车本来人就多,还有人在车上吸烟,我过去劝说他还不服气,仍然在那里抽。现在这样明确规定了就好多了,不然没凭没据的让人家不抽烟,人家还真不听你的。
我是天使:应该支持,而且要推广到其他的方面。
天地之间:每年因吸烟导致的火灾、因吸烟导致的疾病损失太大了,成本太高了,因病致贫、因病亲朋好友受累我们不应该反思吗?处罚不是目的是手段,但愿吸烟者能做到“公共场合不吸烟”!
绿茶:以后我在公共场合看到吸烟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告诉他:“伙计,你违法,再抽我举报你了。”最后加一句,请抽烟者不要影响我们大家正常生活的权利,你是在谋杀别人的健康!
质疑者
郑州-淇氓:抽烟真成过街老鼠了,人人喊打。
金:重了点吧。
Granite:在火车站都建造有专门的吸烟室。可以参考疏导的方法,罚款、拘留根本是哗众取宠,有的人烟瘾很大克制不了。
深白色:是啊,有时候烟瘾上来了,又没地方去吸烟的确很难受,所以说不实际。要想全民戒烟,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行啊。
Granite:进步是一步一步来的,所以首先应该在公共场所建立专门的抽烟场所。
飘在深圳:而且现在香烟的包装越来越精美,种类越来越多,为什么不从源头去控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