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
本报讯 郑州市属大中专院校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将一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针对做好我市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我市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申报登记工作将从本月陆续展开,由各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登记,并发放医疗保险卡。
本市享受低保的大学生参加医保,将由市财政再补贴。市政府要求,按照我省的统一部署,在郑州市辖区内按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专业学校中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政府特别规定,对于属于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的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享受一般城镇居民补助的基础上,其个人缴费部分除由中央财政补助5元外,学校在市区的,由市财政每人每年再补助15元。学校在各县(市)的,再补助标准由所在县(市)决定。
年底市政府将通报本市各高校学生参保率。市政府对大中专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进行了安排。9月至10月学校将集中统一申报、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收取(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卡费;10月,市政府将对大中专学生参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2月将对市教育、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各学校的参保率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