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请来人大代表和法学专家现场“挑刺”
建议设立裁判文书访问量排行榜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赵梦龙
本报讯 去年年底,我省高院提出“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后,如今已实行8个月了,效果咋样?昨天,省高院请来了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和律师现场“挑刺”。很多专家肯定了裁判文书上网所取得的成绩,也在全国开了先河,但他们还认为裁判文书上网不能“一上了之”,有的上网的文书瑕疵不少、难以纠错,且网络监督的声音很少等问题需解决。
8个月,全省“晒”出三级法院裁判文书2.5万余件
在去年的“大接访”中,省高院发现部分裁判文书质量不高,有的引起当事人不满甚至长期上访。于是,自去年10月开始,网上“晒”判决书在省高院率先启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评判。今年上半年,全省中级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截至9月9日,全省各中级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8万余件。1年内,全省三级法院共有2.5万份裁判文书上网,点击率达800多万,到今年年底以前,全省基层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为及时了解掌握网民的意见和建议,省高院专门在河南法院网上开通“网评法院”栏目,网民可以跟帖对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评议。全省各级法院成立网络阅评员队伍,定期关注网民跟帖情况,确保对涉及本院的网民意见和疑问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复和答疑。
省高院:不搞选择性上网
昨天,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就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他表示,人民法院对于网民存在异议的案件,如果查证无误,法院一定会维持法律的权威,如果查证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法院也会还人民一个公道。同时,对未成年人案件以及涉及当事人和证人必要合理隐私的判决书,将不予公布。
张立勇说,人民法院一定会保护老百姓的知情权,不搞选择性上网,遏制一部分法官为所欲为的行为。
人民日报政治版副主编马国英:“网评法院”留言为零值得探究
河南省高院率先实现判决书上网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但马国英曾浏览“网评法院”这个栏目,看到留言为零,“我想没留言的法院并不是人民没有评价,首先应是当事人不懂得或者没有条件应用网络,其次可能是有些留言被删除了,我想第一种情况应该更多一些。”马国英说,现在80%的诉讼纠纷都发生在基层,而这些基层群众很可能无法利用网络,也就是说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没有留言甚至让人觉得网评法院的形式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对于上网的网民,要做的是把网上提出的问题通过网下的工作来解决,而对于不能上网的沉默的大多数,他们的民意收集是不是要有更有效的办法。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审判、执行、信访工作中要建立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审理案件当然不能一判了之,自然也不能以上网了之,在网下解答当事人的提问尤为必要。
南阳理工学院副教授齐喜三:访问量要设立排行榜
齐喜三建议上网功能应加以完善。法院应该把文书给予分类,如农民工拖欠工资、职业病防治等热点案例的文书,这些大家都非常关注。同时,增加裁判文书标题的信息,比如说是判决书还是裁定书、是一审还是二审,还有检索的时候原被告的一些信息也可以放进来。另外,增加裁判文书访问量的排行榜,哪些是最多的,哪些是比较少的,大家看到信息以后可以反映网民对裁判文书有什么看法、有什么方向。
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罗新建:回复态度要谦虚
对网友的发言要宽容、理解
罗新建说,他看网上多数都是当事人自己看和他有关的判决书,真正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不多。有一个叫王秉身(音)的网友,对其中一个调解书上网做了评论,这个调解书上有一句话就是“原被告自此再无任何纠纷”。“这个网友就觉得这句话太绝对了,结果人民法院回复说,这句话是来自于当事人在调解协议当中说的一句话,当事人商量好了,就这么解决了,以后再也没有纠纷了,这句话也就放到调解书里面了。”罗新建说,法院随后又批评网民断章取义,缺乏最基本的对中文语言的理解。“这很不好,本来站在善意的角度给调解书提出意见的网民本身就不多,他提出这个意见可能显得有些外行,但还是要抱着最谦虚的态度来回答网民的问题。”
判决书选出来一部分“pk”
罗新建说,裁判文书上网现在的情况是,关心的人很多,但是真正评论的人不多,这些评论的人绝大多数是当事人自己。就是他对自己案件的判决给予评论,然后又把他没有诉讼完的案件再说一下,结果点击量很大,大家都好奇,想看一看。
他建议,能不能由省法官协会每年分门类,用随机的方法抽取一定比例的判决书,交给省律师协会,然后评出10篇好的和10篇差的,到第二年再进行比较,看有没有进步。 线索提供 荷刚 海青 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