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邢进 实习生 孟丽君
本报讯 到2011年,全省普及公共卫生项目,到2020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昨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今年起,我省居民可以免费享受建健康档案、预防接种等9项公共卫生项目。
据悉,自今年起我省实施国家统一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和健康指导等。
这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预算统筹安排。2009年、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其中: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分别负担9元、3元、2元、1元(省直管县省辖市负担部分省财政负担);2011年不低于20元。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