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房地产开发明年起有法可依
中介代售经济适用房
将最高罚20万
本报讯 昨日下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在此次会议上,《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和《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两条例都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后审计机关实施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时,将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审计的结果还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在此次表决通过的《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中规定,今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将向社会公布。
在《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对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也纳入之中。按照规定,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销售保障性住房,并禁止中介机构代售保障性住房。
面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经济适用房,暗箱操作将会受到严惩。根据条例规定,如果发现有擅自销售行为代售保障性住房的,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同时还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晚报记者 李萌 实习生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