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依法治国的坚强基石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律婚姻法诞生,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从新中国建立之初到“文革”前的17年,国家制定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多达1500多件。社会主义法制由此奠基。
1979年,无疑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另一个重要节点。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7部法律。新时期法制建设揭开了新的篇章。
部部事关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经济民生的法律不断出台。现行的1982年宪法又与时俱进,进行了四次修改……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形成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如今,我国的法律已达230多部,现存有效的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
60年的艰辛探索,几千年封建专制的古老中国,实现了“从人治到法制”、“从法制到法治”的重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