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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举报个事儿,1年多也不见回音
婚礼变成“伊甸园大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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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举报个事儿,1年多也不见回音

去年7月份,市民姚先生发现在商场买的两台空调宣传有假,立刻向中原工商分局进行举报,不想此事过去一年多都杳无音讯。这下他坐不住了,以工商局“非法延期”为由,将其告到法院。昨天,该案在中原区法院开庭,工商部门称,因姚先生举报的案情复杂,先后进行了两次延期,后发现商场不存在虚假宣传,就将销案结果及时通知了姚先生,他们不存在“不作为”。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赵梦龙

向工商所举报“虚假宣传”,一年都没得到结果

去年7月2日,姚先生和朋友一起到建设路上一商场选购空调,促销员向他推荐了一款品牌空调,称其获得了“3C认证、中国名牌认证、国家免检认证、节能认证等荣誉”以及“独有的智能清洁技术、-15℃超低温正常启动及运行、55℃不停机、187V~253V宽电压启动”等诸多优势功能,促销员还递给了他宣传彩页一份。随后,姚先生购买了彩页上宣传的两台空调。

等空调送到家,姚先生阅读说明时发现,说明书上介绍的功能与促销员所宣传的功能截然不同,“这宣传页不是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吗?”7月7日,姚先生向中原工商分局建设路工商所进行了书面举报,请求查处,并告知结果,但姚先生等了1年多都没有音讯,遂将中原工商部门告上了法庭。

工商局:两次延期,立案调查历时一年有余

参加庭审的中原工商分局和建设路工商所的两位工作人员辩称,在接到姚先生的举报后,工商局立刻给予了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工商部门认为电器商场的证明存在瑕疵,要求电器商场提供进一步证据,但商场在去年9月底也未能提供。眼看从7月7日立案之日起的90日的办案期限已到,他们又依法做出了“延期30日的决定”,在延长的30日办案期限内,电器商场又说,因空调厂家内部因素,无法马上提供新的证据。因为取证有难度,工商部门又召开了一次会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再次延长办案期限,截至今年9月14日,商场才向他们提供了一份证明,“我们研究商场提供的证据符合法定形式,所卖空调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9月1日,中原工商分局撤销了此案。此时距离举报期已一年有余。

两位工作人员最后还强调,因为案情复杂,所以工商局进行了两次延期,但是工商局的两次延期都是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的延期,没有任何“不作为”的行为。

举报者:复议没说延期,起诉就说延期了

“你们说延期,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复议没说延期,起诉时就说延期了。”姚先生的代理人葛瑞说,其实,这个案件根本不复杂,电器商场没提供证据,他们取证困难,即便如他们所说,那也应由省工商局来界定。为此,法庭询问了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两次延期的依据是什么?销案决定通知了姚先生没?工商人员回答说,两次延期确实没有通知姚先生,“但是我们将销案的结果通知他时,电话无人接听,后来,我们又将结果邮寄给了他,我们没有收到退回的邮件,那么这邮件应是一份有效邮件”。

对于工商局出具的两次延期证据的理由,葛瑞反驳说,第一次延期,没有说明为什么;第二次延期理由,只有该局的会议记录,“这份材料也没有日期,是不是事后补办的很难说,甚至这上面4名领导的签名都值得怀疑。”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线索提供 王针 荆战武 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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