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菁 实习生 李江
本报讯 按国家发改委要求,市面上流通量和使用量很大的基本药品制定了零售指导价(简称基本价)。基本价从10月22日起强制执行,一经发现虚高销售,最高可处以千元以上罚款,屡犯者甚至可能吊销营业执照。记者昨日实地采访发现,我市部分药店已提前调整价格。
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96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基本价适用范围主要为市民常用药、基本药品,如三黄片、藿香正气液、十滴水、青霉素胶囊等。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公布的价格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比,约有45%的品种价格作了适当下调,平均降价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作调整,继续按现行价格执行;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需要说明的是,提价品种都是各方面普遍反映因价格低廉出现短缺的药品,提价的绝对额较小,以医院临床用药的为主,涉及药店零售的几乎没有。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市区部分药店发现,诸如健康人大药房、老百姓药房等一些大型的综合药店超市已经将价格提前调整完毕,他们表示从10月4日接到上级通知,就开始陆续调整,目前市区药店均已调整完毕。而部分社区街道的小型药店表示已接到通知,会从22日照章执行新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