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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计划用钱摆平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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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原副主席孙瑜落马轨迹
曾计划用钱摆平中纪委
卖个人情就换来一套古玩

从乡镇镇长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孙瑜仅用了6年时间。在他41岁当选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后,曾一度被誉为广西“政坛黑马”。然而,中共十七大闭幕后仅一个月,孙瑜就被“双规”,也有人称他是“最快倒在十七大反腐枪口下的省部级贪官”。

从“实干”到“张扬”,由“黑马”到“落马”……孙瑜案的背后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细节与故事?本文解密孙瑜的政坛“抛物线”轨迹。

孙瑜简历

孙瑜,男,壮族,1957年4月出生,广西邕宁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七届候补委员、第八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

2007年11月30日,被免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动用高科技手段查孙瑜

2007年,身为分管农业的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孙瑜受命到北京参加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全国性农林会议。会议期间,孙瑜不忘和自己在深圳的“情人”短信传情。会议开到第三天,他很思念这位远在千里之外的“红颜知己”。抵达深圳的当晚,见到了“情人”,孙瑜的心情格外开朗,不免多喝了两杯。由于饮酒过多,孙瑜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里不小心摔倒,被碰得头破血流。碰撞导致了轻度的脑震荡,医生在孙瑜头上缠满了绷带。

作为副省级的高官,孙瑜应该能想到,如果三天不开手机,必然会引起各方面的担心。但躺在病床上的他,头上绷带缠绕,这与平日里儒雅的形象相差万里。此刻,孙瑜更担心北京方面催其参会,于是索性关机三天。

三天后,孙瑜回到了广西。孙瑜并不知道,在自己失踪的那三天,中央有关部门就动用了高科技手段对其进行寻找,而他反复强调自己是在北京不小心摔伤的,这与调查人员所掌握的情况有些出入。

被忽悠企图用二百七十万元“摆平”

为了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被动,孙瑜决定有所行动。他让妻子向柳江县恒兴木业有限公司和贵港市甘化集团各退了50万元人民币。

这两个“50万”,系上述两公司聘用孙瑜女儿孙晓红(化名)所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孙瑜曾在自己分管的领域,给予过这两个公司很大的帮助,两公司的老总又是孙瑜的“好朋友”。出事后,孙瑜还让女儿给两老总写了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申请,打了假收据、假借条。

听说中纪委正调查孙瑜,曾受过孙瑜照顾的北海高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光旭“仗义”登场,他表示愿意出活动经费找人阻止调查。

费了一番周折,雷光旭在北京找到了所谓的“能人”——陈松柏和黄锦斌。孙瑜和雷光旭商议后,决定由雷光旭出资170万元、孙瑜“自贴”100万元作为“摆平调查”的费用。

孙瑜没有想到,雷光旭当时出的这“170万”,会成为司法机关日后认定他受贿最大的一笔数额;孙瑜更不会知道,这两个自称“能摆平中纪委调查”的能人,是两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钱到手后,陈松柏和黄锦斌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和到澳门赌博。孙瑜还在“摆平中纪委调查”的憧憬之中……

2007年11月10日,作为广西代表团团长,孙瑜率团到广州参加了“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这是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此后不久,孙瑜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2007年11月30日,孙瑜自治区副主席的职务被免去。

怀着“别墅梦”和“京官梦”当“副省”

41岁升上“副省”后,孙瑜分到了一套别墅。然而,数百平方米的别墅装修方案和装修资金等问题成了孙瑜的“心病”。其间,一个名叫贺强的人出现,使孙瑜的人生发生了急剧变化。

2003年底,孙瑜到桂林市检查工作,经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薛建国的介绍,孙瑜认识了桂林市综合设计院院长贺强。

贺强对孙瑜毕恭毕敬,并不失时机地提出,孙瑜在青秀山的别墅装修设计和施工等工作,“自己全包了”,这让孙瑜很是高兴。此后的一段时间,贺强陪孙瑜到外地考察别墅装修,陪孙瑜吃喝玩乐,二人越走越近。

通过与贺强的交往,孙瑜得知,贺强还是桂林瑞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正在建一个瑞成生态园,孙瑜有些喜出望外——心里盘算了许久的“小九九”终于找到了载体。

听说桂林市农业局计划建立一个“农业发展研究中心”,贺强想把这个中心拉到自己的瑞成生态园来。2004年9月孙瑜来到桂林,贺强来到孙瑜住的饭店讲出了自己的想法,还给孙瑜看了以瑞成生态园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扶持资金的报告草稿。

孙瑜在看了报告后认为“规模太小了”,并“暗示”要在上报材料上加大规模和投入资金。孙瑜还说,等钱批下来以后,别墅装修的费用也解决了,剩下的钱还可以搞接待用。

贺强等的就是这句话,有了孙副主席的指示,他让助手莫海重新起草了文稿,并在文稿中“狮子大开口”——向自治区政府申请1500万元资金扶持。

“空手套白狼”贪污400万元

事实上,最高检在侦查中发现,无论是“成立桂林市农业发展研究中心”,还是“名特优水果新品种引进、研究与开发基地”,这些所谓的项目在现实中均不存在,政府下拨的支农资金被孙瑜和贺强一唱一和地“装”进了瑞成公司的腰包。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伎俩还在继续……

孙瑜累计五次作案,共“批”下了400万元国家财政资金,其中80万元未遂。庭审时,孙瑜对自己的贪污事实供认不讳,并解释,让贺强多次上报项目申请扶持资金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用于别墅装修”,二是“买些字画到北京跑关系”。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孙瑜在副主席的位置上一待9年,眼见扶正无望后,就产生了上调到北京部委任职的想法。”

孙瑜嗜好“古玩”,他曾梦想着用一些古董来装饰自己的别墅。正巧,他遇上了一个北方商人马新生。

马新生从东北收购了3万吨玉米,他找到分管粮食工作的孙瑜,希望能找个好销路。孙瑜想到了自己昔日的一位“老部下”,这位“老部下”曾任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现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广西分公司总经理。考虑到孙瑜是自己的老领导,以后重大事项还需要地方支持,这位“老部下”卖了一回人情,采购了3万吨玉米,马新生获利60万元。

2006年5月,马新生为孙瑜在某地的古玩市场选了“云头条案”等一批老式家具十五件套,孙瑜带着“三大金刚”贺强、薛建国等人实地查看后,这批家具被运往了桂林5号公馆暂时存放,马新生为此支付了39万元。

最终等到的是18年有期徒刑

2009年8月31日,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400万元(其中80万元未遂),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孙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8万余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孙瑜未提出上诉,判决于9月15日正式生效。

据《方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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