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退出宅基地可购经济适用房
□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柴琳琳
本报讯 我省将鼓励农民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并安家落户,农民退出宅基地将有望获取在城市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在该部门最新公布的“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草案)”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
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中,家中的宅基地常常闲置,而他们在城中买房也少有特殊的优惠政策。修改稿提出,将鼓励农民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并安家落户。
修改稿规定: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退回宅基地。对退回宅基地的,当地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给予奖励,退回宅基地到城镇居住的,还将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