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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0版:郑州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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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你不开口
只要有证据照样判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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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你不开口
只要有证据照样判你罪
15年前偷人13.6万元,法院“零口供”判他14年

不怕你不开口

只要有证据照样判你罪

昨日,盗窃老板13.6万元的李桂保,玩蒸发15年后,要在河南省郑州监狱度过他14年的漫漫铁窗生涯。至此,这桩历时15年的“零口供”案终于尘埃落定。

晚报记者 孙庆辉 实习生 王玲

老板13.6万元巨款被盗,打工仔蒸发15年

李桂保出生于安徽凤台县农村,他很早就离开家乡到外地独自打拼。1995年初,李桂保在山西临汾结识了做粮食生意的安徽老乡王玉贵,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不久,李桂保赔了生意,来到王玉贵门下打工。

临汾不种植蚕豆,李桂保建议王玉贵到安徽凤台收购蚕豆,再运回山西卖,利用异地差价赚大钱。王玉贵思忖好多天后,准备用自己多年积蓄的13.6万元赌一把。

临出发前,王玉贵和堂弟王玉峰合计现金装在哪儿最安全,内衣兜,袜筒,鞋里……两人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安全地方,最后两人决定把钱装在一个白色化纤编织袋内。这事儿也没避着李桂保。

1995年8月初,王玉贵携带13.6万元现金,同王玉峰、李桂保一起乘火车到安徽收购蚕豆。8月5日凌晨2时,王玉贵醒来,发现装13.6万元现金的白色编织袋不翼而飞,对面座位的李桂保也不见了踪影。王玉贵慌忙向列车乘警报了案,乘警在全列车厢查了个遍也没见李桂保的身影。

此后,郑州铁路警方一直在苦苦查找李桂保的下落,由于旅客流动性很大,查找李桂保的希望非常渺茫,长达15年,李桂保杳无音讯,此案一度成为积案、死案。

同车旅客目睹了李桂保背走巨款的全过程

李桂保盗走王玉贵的13.6万元现金在阜阳站下车后,先后潜逃到过温州、广州、上海、杭州等地,所盗巨款去向不明。李桂保觉得事情已经过去15年了,早已风平浪静,今年4月30日,李桂保偷偷回到安徽凤台老家。凤台警方很快掌握了李桂保回家的消息,警方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移交给郑州铁路公安处。

李桂保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只要死死咬定自己没有偷,警方就拿他没办法。对于缘何在阜阳提前下车,李桂保的解释是,在哪里下车,在什么时间下车,是自己的权力;对于为何在外15年,从来没有跟家里联系,李桂保解释说,有金钱就会有亲情。

间隔15年,哪里还有什么证据,但办案人员没有放弃。办案人员找到了15年前李桂保的立案材料,案卷附有3个人的书面材料,一份是王玉贵的报案材料,一份是王玉峰的陈述材料,还附有一份乘客“琚新伟”的书证材料,而“琚新伟”作为唯一一位现场直接目击证人,他的这份书证材料成了突破全案的唯一关键证据。经过数日的不懈努力,办案民警冯文平在山东威海找到了他。

虽时隔15年,但一提起那天晚上在列车上耳闻目睹的事情,琚新伟仍历历在目:“当时大约凌晨2时,在郑州开往合肥的274次列车上,我就坐在他们三人的斜对面,列车走到阜阳车站时,他(李桂保)提着一个白色编织袋匆匆走了,此后再没有返回。”琚新伟告诉办案人员:“当时我还纳闷,他们三人既然一块儿上的车,他怎么一个人提前下车了,当时没想恁多,后来,那个老板(王玉贵)报案时,我才知道那个白色编织袋里装有13.6万元现金。”

“零口供”不影响案件审判,他被判刑14年

与此同时,取证王玉贵编织袋内所装现金是否为13.6万元也取得重大突破,办案人员奔赴山西临汾、安徽亳州等地 ,先后走访调查了9位知情人,进一步证实了王玉贵所报案值确系13.6万元现金。

9月30日9时30分,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公诉、被告双方围绕“如何认定被告人李佳保就是当时的现金盗窃人以及如何认定原告王玉贵当时编织袋装有13.6万元现金”两个主要焦点,各自列举证据,展开了长达两个半小时的激烈辩论。李桂保死死咬定:“我没有偷王玉贵的13.6万元现金,我是冤枉的。”

当日,经合议庭评议,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虽然被告人李桂保拒不供认,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形成犯罪证据链条……被告人李桂保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对此,法院解释:“零口供”不影响案件定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凿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事后,李桂保坦言:15年前的那天作案时,当时自己很矛盾,试探了几次才下的手。线索提供 李艳红 梅朝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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