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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提出建立东亚共同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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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提出建立东亚共同体原则
10+3机制成实现东亚共同体载体

10月25日,东亚峰会会前集体合影。 新华社发

第四届东亚峰会25日在泰国华欣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韩国总统李明博、印度总理辛格、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各国领导人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加强在粮食和能源安全、防灾减灾、教育、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共同见证了多项合作文件的签署。

温家宝出席在泰国华欣举行的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第十二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第四届东亚峰会后,于25日晚上乘专机回到北京。

构建东亚共同体

遵循开放包容、循序渐进原则

温家宝提出,本地区各国要秉持相互尊重、睦邻友好的原则,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分歧,维护稳定、安宁大局;要发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精神,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能源粮食安全、贫困和疾病等各种挑战,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本着兼收并蓄、相互借鉴的理念,促进文明的多样性与和谐共存;要遵循开放包容、循序渐进的原则,凝聚共识,深化合作,朝着建立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不断迈进。

会议主席、泰国总理阿披实说,当前,东亚国家需进一步采取刺激经济复苏的措施,促进金融稳定,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稳步推进东亚自贸区建设,共同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在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方面加强协调配合。

中国与东盟签4个合作文件

会后,温家宝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了多项合作文件的签署,包括:《建立中国-东盟中心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谅解备忘录》。中方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框架》。

10+3机制成实现东亚共同体载体

第十二次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10+3)领导人会议24日晚在泰国华欣发表主席声明,与会领导人强调在应对金融危机、气候变化以及粮食和能源安全等领域加强合作。

声明说,各国领导人批准了10+3财长会议今年5月在印尼巴厘岛通过的协议,将在年底前实施规模为1200亿美元的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并且建立一个独立的区域经济监测机构。

声明指出,各国领导人重申将10+3机制作为实现东亚共同体长期目标的主要载体,由东盟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声明说,与会国领导人通过了东盟-中日韩粮食安全与生物能源开发合作声明,重申将确保粮食和能源安全作为优先考虑的目标。

1997年12月,首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0+3)在马来西亚举行。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现有10个成员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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