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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
河南小伙孙中界真是被钓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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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揭开上海“钓鱼案”真相
河南小伙孙中界真是被钓住的

“新华视点”记者经过多方核查发现,10月14日发生于上海浦东的孙中界(河南人)“涉嫌非法营运”事件中,确实存在着“钓鱼”执法的嫌疑。

10月14日晚,上海市浦东新区发生一起涉嫌非法营运的执法事件,当事人孙中界在驾车行驶途中载运一名男子,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扣车。后因孙中界对行政执法过程存有疑义而自伤手指,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14日当晚,孙中界在上海闸航路上搭载的男子陈某某并非普通乘客。在当天整治非法营运的行动前,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名负责人就将执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另一名社会人员蒋某某告知了陈某某。当晚8时许,在闸航路188号附近,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将陈某某搭乘的由孙中界驾驶的一辆牌号为浙ADS-595的金杯牌面包车截住,并暂扣了该车。孙中界当晚回去后,自伤手指以表清白。

根据记者多方核实,“钩住”孙中界的陈某某是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钩子”,而告知执法情况的蒋某某则是其“钩头”。

据了解,浦东新区为“孙中界事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详细调查了相关事实情况,正在形成调查报告。据新华社电

根治“钓鱼式执法”需要三个视角

针对上海孙中界“断指证清白”事件,上海方面宣布再次成立调查组,调查组由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的媒体代表组成。目前,各方都高度关注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记者认为,孙中界个案的解决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根除长期存在的“钓鱼式执法”。而要想根除“钓鱼式执法”,离不开三个视角。

首先是要有全国视角。就在各界对上海“钓鱼式执法”案件议论纷纷的时候,媒体近日又报道广州出现了类似案件。

另外,记者在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中检索,竟然发现新华社早在2004年9月就发过《(新华视点)秦皇岛:打“黑车”竟现“职业钓鱼族”》: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专门有一些人为获取向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营运“黑车”的高额奖励,采取布设圈套诱导司机收费并栽赃的手段,不管是否“黑车”,统统纳入他们的举报范围,这些人通常被称作“钓鱼族”。

而新华社驻黑龙江分社记者早在2007年9月就报道过《哈尔滨规定交通稽查人员“钓鱼”执法将被开除》:指出当时哈尔滨市交通局决定,将严惩交通管理和稽查人员采用“钓鱼”方式执法等6种违法违纪行为,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被开除。由此可见,近几年“钓鱼式执法”在很多地方均已扎根,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即使上海孙中界的个案有了结果,对“钓鱼式执法”的调查也不应画上句号。

其次,根治“钓鱼式执法”要有执法监督视角。新华社在2008年年底曾经发过一条消息《三亚打击非法运营“黑车”,举报查实每车奖励1000元》,奖励可谓不低。而2004年的新华视点稿揭底,1999年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局就出台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黑车”,“黑车”一旦被查获,将被罚款5000元到1万元,举报人获罚款额的20%奖励。重奖之下不但“有社会正义感”的勇夫多了,而且秦皇岛当地形成了不少“钓鱼”团伙,领头人从社会闲杂人员中招来“托儿”,散布于全市各地,到处寻找所谓的“黑车”。这些“托儿”被领头人拉到可以拦到车辆的路边,编造“有困难或有伤残”等借口欺骗司机,在一些好心司机按要求停在某处后,闻讯赶来的交通部门执法人员便冲上去,在“钓鱼族”指引下在车内找到非法营运的所谓证据——事先放下的钱。“人证”“物证”俱在,司机就会因“参与非法营运”而接受处罚。

而上海一名接受采访的“钓头”近日更是坦言,执法部门与“钓头”谈好:抓一辆黑车给500元,200元“钓头”自留,200元给“钓钩”,另外100元是给执法人员的回扣。由此可见,如果有关部门不加强各地对打击“黑车”执法过程中的司法监督,高额奖励就成了“黑色食物链”的原动力。不管是职业“钓钩”们单方面的恶,还是执法人员与“钓钩”串通一气的恶,都会把无辜私家车主逼上无处说理的绝路。

再次,根治“钓鱼式执法”需要立法视角。2004年新华社播发的新华视点记录了当时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局一位执法人员对上当受罚司机的话:“我知道你不是跑出租的,但你这次是非法营运了。交通部的文件没有规定多少次确定为非法营运,你以前干没干我不知道,就是针对你这一次!”现在看来,这几年中,这一立法漏洞一直在被执法人员充分利用。近十几年,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同事之间、私家车之间偶尔拼车或互搭顺风车的现象数不胜数,彼此之间的“小额经济往来”也很难避免。但是如果有关部门不对非法运营“黑车”进行更精准的定义,任由执法人员的一次执法结果定性,必然有侵犯私家车主正当权益的嫌疑。

在这方面,记者认为杭州市政府在全国首开先河,由交通部门对民间自发的“拼车”出行实行备案管理的经验值得进一步完善并推广。这是政府部门体贴民情,尊重民意,鼓励建设节约型汽车社会的好事。

近些年,为规范出租车运营机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一些法规加大力度打击“黑车”。但是,如果在打击“黑车”法规中存在漏洞,并被不法分子和部分执法人员利用,就会形成黑色利益链条,严重侵犯私家车主的正当权益。因此,孙中界等上海个案的“盖棺论定”绝不是“钓鱼式执法”杜绝之时。只有在立法环节尽快堵住漏洞,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亡羊补牢。

最新揭秘

做钩子,月入多则可达6000元

把孙中界引入埋伏圈的钩子是从蒋某某处得到查处非法营运的消息的。知情人士透露,蒋某某的全名为蒋国辉,是一名老钩头。

据这名曾在蒋国辉手下做过钩子的知情人士介绍,蒋是上海奉贤人,今年40来岁,中等个头,一直不务正业,曾给黑老大当过马仔,搞敲诈勒索。钩子行业出现之初,蒋即加入其中。

1995年,上海首次颁布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本市常住户籍,“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由市客管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者非法所得十倍的罚款。”上述知情人士称,就在这一年,上海有了钩子。

位于上海南端的奉贤,最早成立稽查大队查黑车,所以钩子诞生得最早最多。上海的钩子中,30%来自奉贤。目前最大的钩头蔡某就来自奉贤,手下有五六十个钩子。蒋国辉起初在蔡手下做钩子,1998年前后自立门户当钩头。

各钩子团伙有相对固定的活动范围,蒋国辉最早的地盘在闵行。因为对黑车师傅收保护费,2001年前后,被手下一钩子和多名黑车师傅联名状告,结果被判刑3年。实际服刑一年半后,蒋提前获释,重回闵行,纠集了几个人,继续做钩头。后来,蒋的地盘转移到南汇区。在南汇区,钩子团伙只有蒋一家。

据了解,上海各区县钩车的“劳务费”不尽相同,南汇钩一辆250元,嘉定和青浦400元,闵行400元,奉贤600元。这些钱每月由钩头到各区交通管理执法大队结算领取。实际拿到手的只有80%左右,其余部分被执法大队提留。

以闵行区为例,每钩一辆车,钩头可领回400元,其中200元揣到自己的腰包,另外200元分给实际钩车的人。做钩子,月收入多则五六千,少则两三千。如果做钩头,月入一两万是稀松平常的事。在那个小圈子里,钩头是令人向往的去处。

本报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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